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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大一起美容纠纷赔偿结案

1999-07-11 来源:生活时报 罗伟 我有话说

本报讯7月1日,消费者陈小姐和某美容中心因在该美容中心做隆胸术时,造成感染,在北京东城工商分局调解下,达成协议,由该美容中心向陈小姐赔偿18万元,连同前期负责陈小姐治疗的费用6.1万元,共计赔偿24.1万元。该美容院现已停业。该案成为迄今为止北京市美容纠纷协议赔偿额最高的案例。

春节前陈小姐花一万多元在该美容院做隆胸术,向乳房内注入韩国产“人造蛋白脂肪”后就回外地,后发生感染,经多次到医院治疗,直至今日每天仍在发低烧。经医院诊断需做手术将注入的“不明物质”取出,需要较高手术费用,于是投诉到东城工商分局。

东城工商分局经调查,由于该美容中心只有卫生防疫部门批准的皮肤护理的许可证,未有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美容许可证,属超范围从事医学美容,并且使用无中文说明的、未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物”,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应承担主要责任。由于事故发生后该美容中心积极配合,让消费者去医院治疗,愿意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双方同意在东城工商分局调解下和解,达成一次赔偿协议。

据了解,针对当前美容院超范围经营,给消费者造成伤害的事情不断发生,日前东城工商分局开始对未取得医疗美容的美容院超范围经营进行专项整治。北京工商系统有关部门负责人呼吁人们应从这起赔偿中吸取教训,现在绝大多数美容院只有皮肤护理的许可证,当消费者做纹眉、隆胸、重睑术、祛斑、除疤、减肥等医学美容,应到有许可证和资格的美容院去做。同时,没有医疗部门批准的美容院,不要为了赚钱,拿生命当儿戏,从事医疗美容。

据介绍,美容的概念大致分为生活美容和医学美容,生活美容是在清洁皮肤的基础上,通过美容护肤品和按摩等手法美化肌肤。而医学美容是用药物、手术、物理、化学等手法美化身体的某些部位和面部的器官,如做重睑术、增白、去皱纹、祛斑、治脱发、治粉刺、减肥、吸脂、除疤等。在国外,医疗美容业从业者与医生同等对待,具有若干年临床经验、经严格的考试,才有资格从业,而我国对这两种美容尚无明确划分。目前,我国大部分美容美发店,经由卫生防疫部门审批的项目只有理发和一般生活美容,却擅自从事医学美容范围的项目,如需刺破皮肤的纹眉、洗眉等,致使不懂医学的人干起了医学美容。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定,经营这些项目须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部、卫生局)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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